新年前夕,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互联网,发表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这是一个奋斗前行的中国。
“奋斗”,始终是习近平新年贺词里的关键词。回顾过去,从“天上不会掉馅饼,努力奋斗才能梦想成真”,到“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再到“明天的中国,奋斗创造奇迹”,“奋斗”成为对中国姿态最鲜明的概括。
而在过去一年,无论是新航母下水,还是大飞机上天,无论是在冰雪赛场上驰骋,还是在“太空之家”遨游苍穹……中国人以“奋斗”连接梦想与现实,如习近平在新年贺词中所感慨:“这一切,凝结着无数人的辛勤付出和汗水。点点星火,汇聚成炬,这就是中国力量!”
“奋斗”,也将中国的今天与明天相连。今天奋斗的成果,正是明天中国更美好的信心之源。过去一年,中共二十大筹划未来,中国式现代化提速前行,为明天的中国勾勒出更加精确的蓝图。一个奋斗的、可感的中国,正信步前行。
这是一个更加团结的中国。
过去一年里反复延宕的疫情,让人们愈发感受到团结的可贵。是彼此的团结,让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开始鼓励与互助。食物与药品,诗集与小说,在社群和楼宇间穿梭运送,治愈着彼此的身体与心灵。正如著名小说家加缪曾写下的,“洋溢着善意的眼神永远比瘟疫更有力量”。
当下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习近平在新年贺词中的这句话带给人更多力量:“大家再加把劲,坚持就是胜利,团结就是胜利。”
因为团结,人们战胜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每个人都不容易”。眺望前方道路,未来的风险与挑战丝毫不减,仍需要“14亿多中国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惟其如此,“就没有干不成的事、迈不过的坎”。
若将眼光投向世界,“团结”二字在百年变局下更能读出一层深远寓意。过去一年,无论在世界经济论坛视频会议上,以“一条命运与共的大船”作喻,还是在G20巴厘岛峰会上,引述印尼谚语“甘蔗同穴生,香茅成丛长”,习近平都传递出一个紧密联系世界、与各国“更团结”的中国心愿。
这种团结,就像北京冬奥会闭幕式鸟巢上空升腾起的“天下一家”焰火,中国正以这样笃定的世界观,持续点亮世界。“我们始终如一珍视和平和发展,始终如一珍惜朋友和伙伴”,习近平在新年贺词中再次表示。不难预见,尽管全球性挑战层出不穷,明日之中国仍将以自身的确定性为世界团结助力。
这是一个洋溢青春的中国。
时光如流,习近平在新年贺词中多次点赞平凡人做出的非凡事,不同群体都曾先后走进他的“年度记忆”。今次,习近平特别提及中国青年——青年兴则国家兴。
青春的中国,希望寄托在每一个青年之中。过去一年,习近平在不同场合多次表达对青年的期待,既有情真意切的信笺对话,也有走进高校的亲切交谈。他将青年比作茁壮成长的小树,总有一天会“撑起一片天”,也将青年比作初升的朝阳,“总有一刻会把光和热洒满大地”。
“年轻充满朝气,青春孕育希望。”在新年贺词里谈及明天的中国,习近平又一次对青年提出要求,希望广大青年“不负时代,不负华年”。
今天的中国,青年人正在担负起实现美好的责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挑战,成长的烦恼与成功的喜悦并行。与此同时,每一个青年人都在选择将以何种姿态进入明天的中国。看似微小,但恰恰是这每一个选择,构成了中国面对未来自信向上的社会图景。
这种向上,也正是奋斗的、团结的、青春的中国,所走向的更美好明天。(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